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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一种公石松速溶茶粉的生产方法”申请权转让公告

来源:科管科    发布时间: 2019-01-03 14:18:55   阅读:842 次


科技成果转化公告〔2019〕5号
各相关单位:
      “一种公石松速溶茶粉的生产方法”是由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研发的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号:CN201810351256),本发明专利实现了一种公石松速溶茶粉的生产方法:将原先仅能通过传统方法服用的公石松,制成速溶茶的方式,溶解性好,即保留了公石松原有的大部分药性,又大大简化了服用方法,适合快节奏的现代人。
      为了加快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以及《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我所拟对此专利使用权进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双方合作共赢的目的。
二、转让方式及底价
      采取公开竞价谈判方式。专利权转让底价人民币贰拾万(200,000)元整。
三、转让流程
     1、社会各单位报名时间:2019年元月3日-2019年元月10日。
      2、只有一家技术需求单位的,由本所组成3人以上(分管领导、课题组长及成员等)的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形成交易价格;有两家以上技术需求的,由科管科组织谈判与竞价,形成交易价格。。
      3、参与竞价会的单位需缴纳转让底价10%的保证金。对未能竞价成功的单位我所将于竞价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成功竞价单位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从实际转化金额中抵扣,不再退换。
      4、转化最终结果在我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转化成果名称和简介,转化企业名称、转化价格、举报电话等。公示期15天。
      5、成功竞价单位应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签署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协议;在签署协议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6、成功竞价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未与本所签署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协议的,视为放弃,收取的保证金不退还。
      7、竞价时间、竞价地点及保证金缴纳由本所科管科根据各相关单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科研管理与信息科:徐晓新 0596-2615157
      专利提供者:郑涛 18659699110


      特此公告

 

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2019年元月3日